问题 | 保险公司什么情况不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酒后驾驶。需注意的是,饮酒过量后驾驶汽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任何的赔偿款项。
(二)对于超载以及无有效牌照之车辆而言,即使不幸遭遇意外,保险公司通常也会选择直接拒绝赔偿。这是因为超载车辆或者尚未取得合法牌照的车辆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具备保险资格。 (三)对于未按时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保险公司同样有权依据相关合同条款,将此类车辆认定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从而拒绝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和赔偿。 (四)对于驾驶员未能按时进行年度审查的情况,保险公司亦有权依据相关条款,将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视为不合格车辆,进而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五)在收费停车场内丢失车辆或遭受刮擦,即使您已经购买了全面的保险,保险公司仍可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您的车辆是被盗窃还是被划伤,保险公司都可能对此类事件采取不予理赔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寻求停车场方面的赔偿。 (六)当事故责任完全归咎于对方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尝试向对方索取赔偿,如未能成功,则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七)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未能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或者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对车辆进行修复,那么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提供赔偿。 (八)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并不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九)大多数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因此,精神损失费用通常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十)此外,保险公司通常还会拒绝赔偿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爆胎;车辆未丢失但轮胎丢失;车主自行加装的设备;地震;拖曳未投保的车辆发生碰撞;被车上物品撞击损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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