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保险什么情况可以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新购置的汽车尚未悬挂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经失效而引发的各类经济损失。
2.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年度检查或者年检未能顺利通过后所产生的各种意外事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3.车辆正在接受维修保养期间,由于其他外界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消耗。 4.不幸碰撞到自己的亲属或家庭成员所造成的各项实际费用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5.在缴纳停车费用的正规停车场内,因自身疏忽等原因导致爱车遗失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各项具体损失。 6.作为被保险人,主动放弃对保险公司的追索权利,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7.在驾驶证丢失、损坏或者需要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所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8.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后,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9.在保险费用尚未完全支付完毕之前,所发生的各类保险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10.车辆上新增添的设备遭受损害,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11.车灯或者倒车镜单一部位遭受破坏,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12.在水深区域强行启动发动机,导致发动机严重受损,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13.车辆上的物品撞击其他物体,导致车辆受损,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14.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确认,擅自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15.车辆零部件被盗窃,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