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光报案不理赔保险上浮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费的升降情况与前一年所经历的出险次数息息相关,具体表示为,若在上一个自然年内仅出现过一次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则保费的调整幅度将趋于平稳且不作出任何上浮的决定;但是,若在过去一年中,被保险人曾经发生过两次或更多次的有责交通事故,那么其保费将会相应地上调10%;而对于那些在过去两年内都没有发生过任何有责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来说,他们的保费将有机会下调10%;倘若被保险人能够保持这一良好记录并持续至第三年乃至更长时间,那么他们的保费将有可能进一步下调20%;
然而,若被保险人在过去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都未曾发生过任何有责交通事故,那么他们的保费将有望达到最大程度的下调,即30%。反之,若被保险人在过去一年中发生了两次或更多次的有责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到有责死亡事故,那么他们的保费将会相应地上调10%,甚至可能达到最高上浮30%的水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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