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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动车撞人保险赔偿不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电动车撞击他人致人损害的事故处理过程中,保险赔付问题须视具体状况而定。
若涉案电动车被视为机动车辆类别,且车主成功购买了相匹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相反地,倘若电动车并未达到机动车认定标准,但车主却已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例如,部分地区实行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那么,保险公司亦应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其赔偿义务。
然而,若事故责任明确归咎于电动车一方,且车主未能购买任何保险,那么,赔偿责任便需由电动车车主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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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