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网上买的保险如何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对于理赔结果存在异议,作为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具体而言,需遵循如下要求: 首先,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起诉处理(参照《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通常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应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则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最后,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的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各项内容: (1)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以及法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即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补充赔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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