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什么时候出具拒赔书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了解拒绝赔偿的情况,各大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拒赔通知函。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如确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其进行索赔申请,针对未能满足保险责任范围之申请者,各家保险公司务必于作出核定决定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向其发送拒赔通知书,并随附详细的解释说明。 反之,若申请事项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在达成赔偿协议的十个自然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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