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后保险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保险纠纷案件中,起诉所需支付的费用将依据案件的标的金额而定,详情如下所述:如果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起案件需缴纳总额为50元的诉讼费用;
若标的金额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按2.5%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且小于20万元,则按2%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介于2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则按1.5%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则按1%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介于100万元与200万元之间,则按0.9%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且小于500万元,则按0.8%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介于5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则按0.7%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则按0.6%的比例收取; 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则按0.5%的比例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