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在几日内申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公司所做出的拒赔决定享有上诉权利,并需自接获拒绝告知之日起六十个日历日内启动上诉程序。
上诉途径包括向保险行业监管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亦可向保险公司递交书面申诉书。 此外,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还有权寻求相关组织及个人的援助与支持。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做出的不予承保或者不予理赔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拒绝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作出的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书面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诉权,是指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组织和个人行为的不当处理,可以请求相关组织和个人予以救济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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