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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足坠楼保险赔不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规,对于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保险合同——即其赔付条件是被保险人的死亡,自该合同正式生效或其法律效力得以恢复的那一刻算起,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自杀,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然而,当被保险人在自杀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如精神疾病患者),则不受此限制。
若保险公司遵循上述条款而决定不履行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他们应按照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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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18: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