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撞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会怎么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在此期间内不慎产生了交通意外事故且肇事者未能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及合理的赔偿事务协商,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有权拒绝履行支付赔偿款项的义务;
2.假如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超出三次乃至更多的违法行为,但又未得到妥当的解决并持续驾车行驶在道路之上,一经被交警部门发现此类状况,其驾驶执照极有可能面临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暂时扣留惩罚,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导致机动车被强制性拖离现场; 3.针对现场违反规定的行为,如果未能及时地加以处置,那么从第十六个工作日开始,所应缴纳的罚款金额将会依照百分之三的比例逐日递增滞纳金; 4.对于未经处理的现场罚单而言,该名驾驶员的汽车驾驶证将无法进行诸如更换、补办或者转移等任何潜在变更手续的办理; 5.在出现违反规定事项而尚未获得妥善处理的情况之下,汽车的年度、季度以及综合性审查程序都将无法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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