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作业车保险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工程欠款利息这一议题,现行法律规定允许项目负责方和承包人通过充分协商,共同确立既定利率水平。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所明确规定,若当事人双方对于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已经事先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应严格按照该书面协议执行; 反之,如果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任何共识,则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同一时期内公布的、与该工程项目性质相同的贷款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利息如果超过上述规定,就是显失公平,法院不会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