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诈骗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保险业务代表欺诈消费者进行投保,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主动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各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与人身关系,公正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而对于保险企业及其员工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亦严令禁止欺瞒投保者、被保险方或受益人等行为。若保险公司存在此类欺诈行为,保险监管部门有权勒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能面临业务范围受限、暂停接纳新业务甚至吊销业务许可证的严厉处罚。 此外,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以满足保险销售的特殊要求。保险公司作为销售人员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建立完善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事事明确职责的工作体系,全面、全程地强化销售人员的管理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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