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是否算工伤保险费用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审判方式与审理期限的确立,务必依据诉讼事务的性质及处理流程进行详尽的剖析。
首先,假设某法院以普通程序针对某特定事件展开审慎审查,那么根据既定法律法规,其初始设定的审理期限应该从立案的那一天起的六个月之内达成。 然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形促使审理期限需要进一步延长,必须经过该院院长的正式核准,且每次批准的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越六个月之久;如果需要进行第二次的延期请求,则须递交书面申请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并经其批准后方可持续作出延长决定。 其次,对于那些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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