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点火保险赔不赔车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汽车在出现故障并自动熄火之后,重新启动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范畴之内,这完全取决于保险合同中所明确列出的细节条款以及保险事件所表现出的实质特征。一般而言,如果重新启动的行为引起了汽车的二次损害,并且这个行为与其本身保险事件的确切发生或者损失程度的加剧产生了直接的关联性,那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以“人为扩大损失”作为理由来拒绝提供赔偿。
然而,如果重新启动的行为并非出于车主的故意,而是因为车主对于汽车故障状况的误判,而且这种行为与汽车原有的损害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说车主在面临紧急情况时为了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或者防止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必要行动,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总的来说,汽车能否获得保险赔偿,必须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详细规定、车主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保险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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