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门被撞保险赔不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启电动车门引发的交通意外事故,其所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理当进行合理的赔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因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则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受益人,应当在寿险规定的保险赔付限额以内进行充分的赔付。在此过程中,开启电动车门这一行为,实质上也是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辆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保险公司依法应对此种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次,若因开启电动车门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且给他人或财产带来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若存在过错方,则该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需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最后,若同一辆机动车同时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受害人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会按照以下步骤来确定赔偿责任: 1.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若以上赔偿金额尚不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则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若以上赔偿仍然无法满足受害人的要求,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侵权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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