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失地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农村土地纠纷时,首要的做法是寻求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干预及妥善处理。倘若对于该等政府的裁决存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之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明确规定:“关于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争议,应由当事双方自行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再交由政府进行处置。而对于单位之间出现的争端,则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展开处理工作;个人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形成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面处理。若相关当事方向有关人民政府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于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上即为农村土地纠纷法院起诉的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以上是农村土地纠纷法院起诉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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