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一定会赔钱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原则上的合法性,通常是许可的。但从实践角度出发,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起诉中将责任事故的主体车主及其所在的投保的保险公司两方面均纳入被告范围。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某些司法环境中,存在法院拒绝对保险公司判令其承担相应赔付义务--而后强制要求由车主个人承担的可能性。为规避此类潜在风险,将车主作为共同被告,有助于确保法院能对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费用做出公正裁决。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人在责任保险的情况下,对于被保险人由于过失行为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且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负有的赔偿责任已明确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保险人应该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能及时提出申请,那么第三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其应得的赔偿部分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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