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车相撞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三辆汽车相撞时,若各车辆均购买了强制保险,则赔偿标准应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在未引发人身伤害或车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所有参与事故的车辆需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合理分担; 其次,如果事故中出现了人身伤害或者车外财产损失,则由其中一辆车除了强制保险能覆盖的赔偿金额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给另外两辆车,以此类推,每辆车都将平均分担所产生的损失以及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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