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道路保险公司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所碰撞之对象为自身家属,则不予赔偿。
2.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度检验或未能通过年度检验而导致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亦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3.在对汽车进行维修过程中所引发之事故导致的损失,同样不予负责予以赔偿。 4.针对新车尚未注册登记、持有临时牌照但临牌已失效,以及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后所引发之经济损失,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5.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追索权,则相关损失将无法获得赔偿。 6.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畴之内。 7.若在收费停车场内发生车辆丢失事件,则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情况进行赔偿。 8.如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则可能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 9.对于车辆新增设备因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10.在缴纳保费之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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