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被无理拒赔付多少合适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以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保险业务实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预定的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或交付相应的保险金,如若出现违反此项条例的行为,则保险受益人群体有权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保险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对于此类情况,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违规的保险公司实行命令式整改,并处以五万元以上至三十万元以下的法定罚款;若情节相当严重,监管机构甚至可采取限制性措施,指定停止接收新业务或吊销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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