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保险公司赔不赔交通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追尾事件导致人身伤害时,受害者有权请求赔偿包括交通费用在内的各种损失。交通费用的具体数额应依据受害人和其必要陪护人员因治疗或转院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计算。
同时,用于证明此类费用的凭证必须是正式票据,且该凭据必须完全相符于受害者的就医地点、就诊时间、陪护人次以及就诊次数等相关信息。在处理交通费用赔偿问题上,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其强制性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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