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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效是几年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给付义务,而此类争议的法定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两年时间,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或应当知晓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时。对于涉及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其向保险人主张保险金给付权利的法定诉讼时效则为五年,同样自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然而,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伪造、篡改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那么保险人将不对其虚报的部分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外,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存在上述第三款所述行为,导致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金或其他费用,那么他们应退还或赔偿这些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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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7: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