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医保外购药合法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对于医保范围之外的药品拒绝理赔便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
首先,值得强调的是,医保范围之外的药品并不等于非法药品或是不合理用药。此类药品主要指向尚未被收录进我国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它们可能包括新近研发上市的创新型药物、国外进口药品或价格相对较高的特效药物等等。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医保范围之外的药品或许是合理且必需的。 其次,从法律层面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以公平为原则来确定各参与方的权益与责任。倘若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明确将医保范围之外的药品列入免责条款之中,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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