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保险赔不赔老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校方责任险乃是一种特殊的保险种类,其投保人兼被保人均为学校单位。作为一种责任保险范畴,它明确规定了如果因学校疏忽而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是瞩目物品损坏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上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校方责任险的设立初衷在于敦促学校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强化学校内部的管理机制,从而确保广大师生在学习与教学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校方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广泛,涵盖了日常校园安全隐患以及各类建筑事故等诸多方面。以实际案例为例,倘若学校不幸遭遇火灾,导致在校师生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学校便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同样地,若学校建筑物存在结构性问题,进而导致师生受伤,亦可依据相关条款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因此,校方责任险对于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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