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全风险案件的保险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创新型险种,其主要内容在于将保险产品视为担保物品,以此为基础来保障被保险人在进行财产保全行为过程中的权益。若被保险人因为主观原因而导致申请错误,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时,则可以通过该保险机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要求先行垫付,进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功能和目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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