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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消费纠纷起诉费是多少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须缴付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在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后便由提起诉讼的原告方预先支付,判决结果公布后将由败诉一方承担此项费用。若出现部分败诉的情况,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诉讼费的缴纳比例,并于判决书中明确标注。就保险纠纷而言,其起诉所需缴纳的费用主要与所涉案件标的金额密切相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若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2.5%的比例收取;若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按2%的比例收取;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此时按0.5%的比例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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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