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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遇到天灾保险赔不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天灾保险保障及相关赔付权益事项,我们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在选择购买此类保险产品之后,可有效抵御天灾所引发的各类财产损失风险,同时也能规避间接引发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当被保险人不幸遭受破坏力惊人的天灾袭击或因天灾触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影响时,保险公司有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向其提供相应的财产赔偿服务;若因天灾诱发火灾事故,并由此对被保险人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害,保险公司仍有义务支付相应的保险理赔款项;当被保险人遭逢天灾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等情况发生时,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有权获取一次性的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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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