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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刮蹭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提起法律诉讼必须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在普通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预先缴纳,胜诉方则在诉讼程序结束后承担费用。对于部分诉讼结果,法官将根据比例确定败诉方应分担的诉讼费用,并在判决书中详细注明。具体而言,涉及保险纠纷的诉讼费用主要依据案件标的金额而定,具体标准如下:若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2.5%的比例缴纳;若标的金额超出人民币10万元但未达到人民币20万元,则按2%的比例缴纳;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时,按0.5%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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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