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人身保险理赔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人身保险合同争议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
首先是通过与相关方展开积极、尊重和建设性的谈判进行协商; 其次是选择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这同样需要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 第三种方式则是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但需注意的是,仲裁的实施需要双方事先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作为前提; 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能诉诸于法律,即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采取诉讼手段之前,必须确保自身具备了相应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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