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哪些交通规则保险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驾驶员并未获得驾驶资质抑或处于酗酒状态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在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畴内对受害人遭受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然而,在履行了这一赔偿义务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责任人追加追偿。关于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享有自主决定权,有权选择拒绝赔偿。对于那些无驾驶资质却擅自驾驶机动车辆,亦或是触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来说,保险公司只能在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畴内承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至于财产损失以及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则有权利选择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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