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营运费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问题,一般来说此类损失可列入财产损失范畴,如在相应的保险限额之内,则应由各家保险公司负起赔偿责任;但若超出该限额范围,便需依照相关事故责任比例,由涉事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义务。
至于实际理赔事宜,需依据各家保险公司所制定的保险条款以及具体事故责任来进行评估鉴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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