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调解保险公司理赔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关于保险责任归属以及赔偿金额多寡等方面的异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寻求适当且公正合理的方式加以妥善处理。
根据行业惯例,对于保险业务中所涉及到的争议问题,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协商与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 首先,协商与和解。当争议出现时,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真诚的态度展开磋商,相互做出必要的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够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的方式主要包括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形式。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协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其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另一种途径,具体而言就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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