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能起诉客户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实为一种双务性、有偿性的经济合同关系。投保人必须履行支付保险费用的义务,并且得以享有因风险发生而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而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则有权收取保险费用,并有义务依照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切实承担起相关的保险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财产保险合同以及人身保险合同这两大类别中,保险费的性质存在着显著区别。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用并非构成该合同生效的先决要件。当保险合同正式订立之后,保险公司即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起相应的保险责任,而无需考虑投保人是否已经缴纳了保险费用。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的框架内,保险费实际上已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一项既定债权。若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自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被保险人提出支付要求。 然而,在人身保险合同的处理上,情况却大相径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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