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改座椅后保险不赔如何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于机动车辆的改造以及相关的保险索赔问题,假如贵方的汽车在已经购买了保单的前提条件下,却因为进行了汽车改造之后而出现了意外,然而并未及时地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信息。那么在此种状况之下,保险公司有权利按照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商业性的车辆损失保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发布书面形式的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的理由在于,在整个保险期间之内,被保险的机动车辆由于实施了改造或者是加装等行为,导致了被保险车辆的风险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并未及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保险人,从而引发了事故。
因此,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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