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在4s店刮到了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时需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应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正式立案审理之后预先缴付,待案件审判终结后,败诉方将负担这笔款项。而对于部分败诉的情况,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分摊比例,并在裁判文书中明确记载。关于保险纠纷的诉讼费用,其具体数额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标的金额,具体规定如下:若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2.5%的比例缴纳;若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按2%的比例缴纳;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此时按0.5%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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