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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依据保险合同所引发之争议的司法审理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则有明确之规定,“应由被告在其居住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1条的相关同步规定,若保险标的物属于交通工具或是物流途中的货物等情况时,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而导致的司法审理权限问题,可由交通工具登记注册地址,运输的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共同拥有审判权。
至于关于人身保险合同方面的纠纷解决,由于人身保险具有人身相关之特点,故依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可由被保险人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因此,在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纠纷中,既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也可以选择由被保险人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除了上述提到的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居住地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交通工具登记注册地址,运输的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点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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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3: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