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者起诉车主应诉方是保险公司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诉讼案件中,被告方可能包括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三者中的任意之一。
然而,通常情况下,律师会选择将这两者视为共同被告,以便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不幸遭遇道路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递交至当地法院进行申诉控诉,并要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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