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如何拒赔涉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汽车在涉水路段行驶时发生故障并熄火,此时若采取第二次启动车辆以试图恢复行驶状态,则可能由此而引发的发动机损害,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赔偿金。
然而,倘若车辆在涉水过程中导致发动机受损,而车主并未进行第二次启动操作,那么依据车损险与涉水险相结合的保险政策,仍有望获得相应的赔偿。涉水险作为车损险的附属险种,消费者在购买车损险之后,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投保该项附加险。尽管如此,需要注意的是,涉水险对于因二次启动所引起的发动机损害并不提供理赔服务。因此,一旦车辆在水中因排气筒被淹没而发生熄火现象,建议车主耐心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切勿自行尝试二次启动车辆。因为在此情况下,若强行再次启动发动机,将会导致发动机内部进水,从而产生额外的损失,此类损失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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