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烧车保险赔不赔全损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事故认定书,您可将对方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诸法律渠道,申请赔偿;
首先,应由对方所投保之保险公司在其强制性责任保险赔偿额范围内予以支付相关赔偿金;若仍有不足之处,则需依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载明之责任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负担剩余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