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人赔不赔怎么认定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责任乃是保障保险人对于约定范围内的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保险金给予经济补偿或支付的法律责任。也即是说,在保险合约中所约定的,由保险人来承担的潜在风险的范围,以及在特定保险事件发生时所负担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了对损失的赔偿、责任的赔偿、保险金的支付、救援费用、抢救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等。在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同,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费用之后,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范围就成为了保险公司依法应尽的义务。只要在该保险责任范围内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发生了人身安全方面的问题,保险人都有义务对此进行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过程中,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损害必须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其次,保险责任必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 最后,赔偿金额必须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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