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复议保险公司会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明确的要求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否则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你有权选择不经历这一步骤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存在部分案件强制要求进行复议前置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涉及到治安处罚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其次,关于产生纳税争议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再者,对于涉及自然资源权属确认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此外,还包括工伤保险案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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