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运保险理赔时效多久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理赔的时效问题,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别进行探讨:
首先是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此类业务的有效索赔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 其次则是针对其他类型保险的索赔,其法定有效期限一般被规定为两年。在上述时间期限内,投保人或受益者必须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否则,逾期未提,或者既未提出索赔,亦未能提供相应的必备证明材料,以及领取保险金等行为,都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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