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怎样会不赔偿车主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新车在尚未注册登记,未取得临时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证已过有效期时所引发的损失。
2.由于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验或者年度检验未顺利通过而发生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3.车辆在修理过程中所遭遇的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4.不幸事故中撞击了自己的亲人所涉及的损失。 5.在收费停车场内车辆遗失的情况。 6.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方的追偿权利。 7.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所产生的损失。 8.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未向保险公司报案。 9.在缴纳保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10.车辆新增设备遭受的损害。 11.车灯或倒车镜单一部位的破损。 12.在深水区强行启动发动机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13.车辆上的物品碰撞导致的损失。 14.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直接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15.车辆零部件被盗窃所引起的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留下的,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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