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逆行致人死亡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行人逆向行走导致他人身亡,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会依照相关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需先从强制性交通保险的赔偿限额中,全额支付给受害人所有损失。若损失超出强制性交通保险的赔偿限额,且被保险人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其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来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但若被保险人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其将需要自行承担未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那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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