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因保险合同引发了纷争,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协商、仲裁、诉讼等途径来妥善处理此事。协商乃是在双方均自愿且平等的情况下,尝试寻找共识并解决分歧的一种方式。仲裁则是在合同各方对于某一具体事宜或事件存在争议,经双方自行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际,依照申请,由法定仲裁机构依规进行裁决。
至于诉讼,乃依据法律程序,请求司法机关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手段。 其中,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称为原告,而应诉的另一方则称为被告。若当事人一方对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并不满意,或者认为判决有误,则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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