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造成手机损坏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交通事故导致除车辆本身之外的其他财物受损时,责任主体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责任方已为其所购买的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则理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所设定的赔偿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若赔偿金额超过该额度,则超出部分仍需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责任方与受害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手机因车祸而遭受损害为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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