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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公证遗嘱想办理房产过户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准备好遗嘱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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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