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利息到法院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院在审理中如何处理拖欠款项所产生的利息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若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利息,并且该约定的利率并未超出合同成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范围,则法院将依照此约定来计算利息; 其次,若双方并无任何关于利息的约定,在此情况下,出借方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请求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当借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出借方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以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法院将会对此类请求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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