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短期催收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首先,发卡银行在决定选择何种催收外包服务之前,务必审慎评估其所选择的催收外包公司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诸多社会上存在且活动频繁的“讨债公司”及其“讨债举措”发布过一系列禁止性的专项规定,其中大部分所谓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并未严格遵守这些法条,而往往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讨债公司”。 他们既无国家正式颁发的营业许可证,也未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有效管理,这无疑使得这类第三方催收公司在从事催收业务时,其合法性备受质疑。 因此,银行在挑选催收外包公司时,必须慎重考虑,优先选择那些具备催收外包业务经营资格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深度合作。 (二)其次,发卡银行在委托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过程中,务必要关注委外催收授权的合法性问题。 当持卡人发生信用卡透支情况后,银行与持卡人之间便自然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依法享有向持卡人追索欠款的权利。 然而,当银行将此项权利委托给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时,实际上就是将自身的催收权部分或全部地授予给了催收公司。 在此过程中,授权范围是否清晰明了,授权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催收公司所采用的催收手段是否合法,均会直接影响到委外催收的合法有效性。 此外,银行还需加强对外包催收公司催收方式与手段的监督和管控,如发现催收公司采取诸如电话骚扰、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应立即加以制止,甚至终止授权。 (三)最后,发卡银行在处理与催收外包公司的业务往来时,必须高度重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 由于银行在委托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业务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客户信息,如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信用卡卡号等等,这无疑增加了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因此,银行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得到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防止因信息泄露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发卡或收单业务之前,应当根据需要就拟申请的业务与中国银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沟通,说明拟申请的信用卡业务运营模式、各环节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流程设计、业务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根据沟通情况,对有关业务环节进行调整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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