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率怎么算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存款方法和利息计算方式,如活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均有各自的具体定义及计算公式。
在存入商业银行的货币资金被称为本金;当客户选择提取自己存储进去的现金或转账之时,所收到银行额外付给他们的部分,我们称之为利息;而利息则以本金作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比例计算得出,这便是利率的实际含义和作用。 利率,是指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所产生的利息量与本金之间的比值关系,常用百分数来展现。 如果按照年度为单位计算,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年利率了。 在这里,我们将具体介绍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定期存款业务方面,关于到期利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当前的规定,采用的是单利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法律依据: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第二十一条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